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现成立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主评议小组,负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。现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: